我几年前再婚,跟丈夫经济分开,去年我用婚前的银行存款购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和女儿名下,丈夫知道后,提出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也有份。请问他的说法对吗?
这种情况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是,只要房产是夫妻婚后获得的,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个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你用婚前个人存款购房,只是婚前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所购房产不属于婚后所得,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应提供个人原始存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据证明纯属是用婚前个人存款购房的。如无确凿证据证明,则难以说清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就是这样,哪方出的钱,总体来说就归哪方,共有资产买的除外。
就是这样,哪方出的钱,总体来说就归哪方,共有资产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