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与购房人所购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缤ㄑ?电话和宽带)、电视系统(公共电视天线、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
供水 购房人购房前应搞清自己所购房屋是属国家自来水管网供水,还是小区自备井地下水供水。属于前者,购房人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小区供水已纳入国家自来水管网;属于后者,购房人则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地下水的使用已经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能出示检疫部门确认的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报告。
供电 购房人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用电已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它不符合求的用电。双路供电的,则应让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具备双路供电的条件。
供暖 购房人购房前也应搞清自己所购房屋冬天供暖方式。市政供暖的,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时,小区供热已纳入城市供热管网;自供暖的,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时,小区锅炉房已建成并已具备供热条件。
供气 供气是较复杂的问题,入住后“没气”,意味着吃饭、洗澡等较基本的生活求都不能满足。但房地产商往往以煤气、天然气公司求购房人入住基本达到70%、并且购房人装修后经他们再验收合格后才给通气为借口,仅承诺入住达到70%后通气,这种承诺显然存在太多不定因素。比如:一个项目如果房地产商仅销售出69%,是否意味着可以永远不通气?对于“精装修”房,不存在购房人再改供气管道问题,购房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有“气”供应。对于“初装修”房,房地产商也完全可做好供气管道,禁止购房人入住后进行改动,承诺房屋交付使用时有“气”供应。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购房人至少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供气设施已入户并与市政网连通,在入住后多长时间内有“气”供应,并约定在通气前,由房地产商负责采取措施(例如:提供煤气罐及更换服务),解决购房人入住后因“没气”而造成的实际生活困难。
通讯、电视 现在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求越来越高,能够通讯和看电视已成为较基本的求。对房地产商承诺小区有通讯系统和电视系统的,购房人都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一入住就能直接使用。
其它 还有一些项目,购房人也应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中写明具体交付使用的日期。如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联;居住小区按照规划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居敌∏牍弧⒌靥镜憔嗬虢显兜模康夭坛信底孕信浔附煌ǔ盗玖庸弧⒌靥镜恪;褂行┓康夭坛信瞪缜泻焱庀叻赖料低场⒐渤鋈肟诘缡蛹嗫叵低场⒙ツ诠睬蜓谈斜ň低场⒃冻滩楸硐低车龋加υ诤贤闲疵骶咛褰桓妒褂玫娜掌凇?nbsp;
●公共配套
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购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购房人可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按照规划求配建的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及房地产商特别宣传的地下车库和会所,与住房同时交付使用。不能承诺的,购房人应求房地产商承诺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在挑选楼盘的时候,一定房子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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