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川渝两省市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明确相关证照涉及应用场景的业务规范,做好亮证互认的技术保障工作。
2022年年底前,推动《第一批川渝电子证照亮证互认实施清单》在规定范围内落地落实;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川渝电子证照亮证互认的认同感、获得感。
2022年年底前,推动《第一批川渝电子证照亮证互认实施清单》在规定范围内落地落实;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川渝电子证照亮证互认的认同感、获得感。
川渝两省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加快相关证照在本地区应用推广,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使用,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在有条件的地区拓展应用场景及试点范围,尤其在试点地区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做好协调工作和相应技术支持,收集电子证照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核验证照落地实效,并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相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