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的购房人,在签合同的时候违约责任要写好

2021-06-0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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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二手房咨询热线15183346658,很多的选择。购房人和房地产商在合同附件三中约定房屋具体达到什么标准的同时,更要注意在合同第十三条上具体约定如果达不到附件三上约定的标准,房地产商如何进行赔偿。示范文本给出的“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只是其中一种选择,购房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商在空白处增加其它约定。
  购购“精装修”交付房屋的购房人,实际已另外支付了专门的装修费用,房地产商单单承诺保修显然不能满足购房人购购“精”的要求。因此,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第八条中承诺:交房时,“精装修”要达到合同第十三条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如果因“精装修”达不到约定标准、购房人拒绝收房的,房地产商要承担同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相同的逾期交房责任。当然这种要求目前实现绝非易事,但购房人应尽量争取,至少争取约定出现这种情况时,能退回缴纳的菜单式装修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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